******消防设备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消防设备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AHZJ-******0916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9月30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513700.00元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522345.00元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524200.00元
公示期: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垚、崔巍;0551-******-65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