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招标采购中心就******医院长乐路院区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进行院内调研,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拟采购项目: ******医院长乐路院区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医院长乐路院区位于南京市秦淮区长乐路68号,现有占地面积5.8万平方米。本******医院长乐路院区******医院长乐路院区内所有水、电、医气、分体空调、集水井、室内下水疏通、家具、装饰等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巡检维修;以及三个院区内小家电维修、装饰、土建、安装、结构加固、防水、抢修等应急零星工程(应急零星工程改造限价2万元以内)。需实地勘察现场,时间2025年7月11日******医院长乐路院区,联系人:马工,电话******212。
三、报名资格要求(将证明放入调研文件中):
1、供应商作出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格式依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1月-2025年6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调研形式:医院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针对拟采购项目的配置、价格及服务进行综合评价,院内调研文件由商务、技术两部分内容组成,合订成册后提供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密封报价。
五、报名联系人:夏老师,电话:025-******59。 技术联系人:马工,电话******
六、调研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 月15日11时00分,调研文件以纸质版(合订成册后提供正本壹份、副本叁份)交招标******医院3号楼3楼招标采购中心。需求详见附件。
******医院官网或公告栏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