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环管影〔2025〕8号
******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你单位报送的《500千伏傍海(番南)站配套220千伏线路工程(第一分册)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500千伏傍海(番南)站配套220千伏线路工程(第一分册)(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6-440100-04-01-450523)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天河区。项目总投资27459.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万元。
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新建220kV赤沙站至棠下柔直站单回电缆线路,长约7.08km;新建220kV赤沙至儒林单回线路解口入220kV磨碟洲站双回电缆线路,长约2×4.17km;拆除220kV赤沙输变电迁改工程新建的220kV沙儒线E2-E3档导线,长约0.1km;
在对侧220kV赤沙站内扩建1个220kV出线间隔;在对侧220kV磨碟洲站内扩建2×8Mvar的10kV低压电抗器;在对侧220kV儒林站内扩建2×8Mvar的10kV低压电抗器。
《报告表》评价结论认为,在严格执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可行。经审查,我局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废水经简易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并采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期工地要落实“6个100%”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及时清运和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做好施工弃土弃渣和建筑垃圾处理处置。
(二)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工作。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充分利用荒地、劣地,减少施工临时占地。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
(三)输电线路两侧及电磁敏感目标处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控制限值要求。
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办公室窗******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