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S21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服务范围:(1)服务内容包括投资控制阶段、施工图预算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决算阶段(如有)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甲方要求的其他造价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主要包括,1)投资控制;2)投资估算审核(如有);3)设计概算审核或评审(以招标人通知为准);4)施工图预算审核;5)招标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6)计量支付审核;7)主材单价、综合单价、合同变更费用审核;8)设计费、监理费、检测监测费及管迁等二类费用审核;9)图纸设计变更会签、材料设备看样定板会签;10)委托合同价格审核;11)送审结算审核。(2)配合甲方与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协调;(3)配合甲方完成本工程的结算、审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以招标人委托的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需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3.3 其他要求:3.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html);3.3.3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3.3.4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3.5 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项目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人名单)。3.3.6 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投标截止当天“信用广州”网站查询结果进行评审)。3.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有限公司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09:3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19号前座自编1001房号(仅限办公)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工、罗工
联系电话:020-******-840
日期:2025年10月22日
附件1:招标公告(发布)-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S21地块安置房及配套工程造价咨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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