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至同安高速公路(厦门段)前期及建设期全过程造价咨询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201]JFZB[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晋江至同安高速公路(厦门段)前期及建设期全过程造价咨询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澄清更正
更正内容:
1、删除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7.2评标标准”中“商务项评分2-4”内容。
2、删除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7.2评标标准”中“商务项评分2-5”内容。
3、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7.2评标标准”中“商务项评分2-8:上述2-7款所附业绩取得【业主满意度评价】且评价为优/好/满意的每提供1个的得1分,满分3分。******委员会将对投标人做出不利评审,投标人承担不利后果。”
更正为:【商务项评分2-6:上述2-5款所附业绩取得【业主满意度评价】且评价为优/好/满意的每提供1个的得1分,满分3分******委员会将对投标人做出不利评审,投标人承担不利后果。】
4、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7.2评标标准”中“商务项评分2-10:投标人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执行,若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有调整,则按最新的政策执行。”,提供承诺函的得2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更正为:【商务项评分2-8:投标人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执行,若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有调整,则按最新的政策执行。”,提供承诺函的得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5、新增【商务项评分2-9:投标人承诺:“如若中标,完全接受本项目第五章“13 考核办法”的要求。”,提供承诺函的得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6、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7.2评标标准”中“商务项评分2-11: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能为本项目服务的造价咨询人员提供定期参加专业知识培训,承诺每年不少于1次专业知识培训。”,提供承诺函的得1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更正为:【商务项评分2-10: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能为本项目服务的造价咨询人员提供定期参加专业知识培训,承诺每年不少于1次专业知识培训。”,提供承诺函的得2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7、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7.2评标标准”中“商务项评分2-1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服务过程中,无条件按照工作要求增派服务人员的、且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提供承诺函的得1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更正为:【商务项评分2-11: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服务过程中,无条件按照工作要求增派服务人员的、且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提供承诺函的得2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8、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14 商务条件响应要求”中“14.1 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提供有关“造价咨询”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行政主管部门对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情况,获得的关于“造价咨询”的通报表扬,具有类似的全过程造价服务业绩情况及业主满意度评价,能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保障情况,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具体详见商务评分条款,未按要求提供的将可能导致不得分。”
更正为:【14.1 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提供有关“造价咨询”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获得的关于“造价咨询”的通报表扬,具有类似的全过程造价服务业绩情况及业主满意度评价,能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保障情况,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具体详见商务评分条款,未按要求提供的将可能导致不得分。】
9、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本项目的采购公告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注: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如若出现上述内容与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指定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4楼交易大厅显示屏显示的窗口信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8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莹、林颖、林丁勇、张异、陈冰
电话:0592-******、******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