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广东省茂名市分公司集体保单保户自缴保费代扣
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人保财险广东省茂名市分公司集体保单保户自缴保费代扣采购项目由******有限公司茂名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有限公司茂名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茂名市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广东省茂名市分公司集体保单保户自缴保费代扣采购项目。
1.2 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一名供应商提供代扣集体保单农户自缴保费服务,可通过线上代扣的方式收取保户自缴部分保费,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项目预算金额(含税):¥150,000.00元
1.5 项目性质:服务。
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7服务地点/交货地点:茂名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诚信资格承诺函》。
2.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诚信资格承诺函》。
2.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诚信资格承诺函》。
2.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信用中国查询网址:******/xinyongfuwu/?navPage=5)
2.6 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提供《诚信资格承诺函》)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2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通过“人保e采”外网门户/发送邮件至******磋商文件及《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
4.3供应商需在“e采管理”(******/)系统注册入库,具体注册入库流程详见《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未在“e采管理”系统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9时30分。
5.2响应文件的递交:须邮寄至茂名市高凉中路22号保险大厦8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茂名市分公司
地址:茂名市高凉中路22号
联系人:卢明生
电话:******
电子邮件:lumingsheng@guangd.picc.com.cn
******有限公司茂名市分公司
2025年9月29日
附件:
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V1.0.pdf
附件:
人保财险广东省茂名市分公司集体保单保户自缴保费代扣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