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2025-0614
******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五院区2025-2027年房屋零星维修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招标文件内容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
第二章采购需求 补充:
4. 投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应急时需组建应急队伍,其中人员需具有建筑、机电、电气或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人需配备稳定的驻场维修工程人员队伍。配备人员需具有建筑装饰、机电、电气或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9. ************消防安全培训等日常工作。
更正事项2
第四章评标
原文:
采购包1(珠江新城、白云院区房屋零星维修服务):
投入应急抢险队伍人员的专业水平 (4.0分) | 投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应急时组建的应急队伍,其中人员: 1. 建筑装饰施工类人员(2人):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提供一人得1分;具有建筑施工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最多只能有2个中级工程师职称,多提供不得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建筑机电专业、建筑给排水专业技术人员(2人):具有建筑机电专业或建筑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具有建筑机电专业、建筑给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最多只能有2个中级工程师职称,多提供不得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须同时提供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以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同一人拥有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以分数最高的证书计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组成情况 (5.0分) | 投标人需配备稳定的驻场维修工程人员队伍。配备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急抢险队伍人员除外)具有:每提供一个建筑装饰施工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每提供一个给水排水施工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 备注一人同时具备两证不可重复得分。本项最高5分。注:需提供职称证扫描件。须提供以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无提供的不得分。 |
现文:
采购包1(珠江新城、白云院区房屋零星维修服务):
投入应急抢险队伍人员的专业水平 (4.0分) | 投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应急时组建的应急队伍,其中人员: 具有建筑、机电、电气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6分,提供1人得1.6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此小项最高得1.6分; 具有建筑、机电、电气或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0.8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此小项最高得2.4分。 注:须同时提供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以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同一人拥有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组成情况 (5.0分) | 投标人需配备稳定的驻场维修工程人员队伍。配备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急抢险队伍人员除外)具有:建筑装饰、机电、电气或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1.2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备注一人同时具有两证不可重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需提供职称证扫描件。须提供以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无提供的不得分。 |
更正事项3
第四章评标
原文:
采购包2(妇婴、儿童院区房屋零星维修服务):
投入应急抢险队伍人员的专业水平 (4.0分) | 投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应急时组建的应急队伍,其中人员: 1. 建筑装饰施工类人员(2人):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提供一人得1分;具有建筑施工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最多只能有2个中级工程师职称,多提供不得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建筑机电专业、建筑给排水专业技术人员(2人):具有建筑机电专业或建筑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具有建筑机电专业、建筑给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最多只能有2个中级工程师职称,多提供不得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须同时提供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以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同一人拥有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以分数最高的证书计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组成情况 (5.0分) | 投标人需配备稳定的驻场维修工程人员队伍。配备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急抢险队伍人员除外)具有:每提供一个建筑装饰施工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每提供一个给水排水施工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 备注一人同时具备两证不可重复得分。本项最高5分。注:需提供职称证扫描件。须提供以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无提供的不得分。 |
现文:
采购包2(妇婴、儿童院区房屋零星维修服务):
投入应急抢险队伍人员的专业水平 (4.0分) | 投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应急时组建的应急队伍,其中人员: 具有建筑、机电、电气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6分,提供1人得1.6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此小项最高得1.6分; 具有建筑、机电、电气或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0.8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此小项最高得2.4分。 注:须同时提供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以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同一人拥有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组成情况 (5.0分) | 投标人需配备稳定的驻场维修工程人员队伍。配备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急抢险队伍人员除外)具有:建筑装饰、机电、电气或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1.2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备注一人同时具有两证不可重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需提供职称证扫描件。须提供以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无提供的不得分。 |
更正事项4
第四章评标
原文:
采购包3(增城院区房屋零星维修服务):
投入应急抢险队伍人员的专业水平 (4.0分) | 投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应急时组建的应急队伍,其中人员: 1. 建筑装饰施工类人员(2人):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提供一人得1分;具有建筑施工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最多只能有2个中级工程师职称,多提供不得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建筑机电专业、建筑给排水专业技术人员(2人):具有建筑机电专业或建筑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具有建筑机电专业、建筑给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最多只能有2个中级工程师职称,多提供不得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须同时提供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以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同一人拥有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以分数最高的证书计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组成情况 (5.0分) | 投标人需配备稳定的驻场维修工程人员队伍。配备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急抢险队伍人员除外)具有:每提供一个建筑装饰施工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每提供一个给水排水施工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 备注一人同时具备两证不可重复得分。本项最高5分。注:需提供职称证扫描件。须提供以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无提供的不得分。 |
现文:
采购包3(增城院区房屋零星维修服务):
投入应急抢险队伍人员的专业水平 (4.0分) | 投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应急时组建的应急队伍,其中人员: 具有建筑、机电、电气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6分,提供1人得1.6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此小项最高得1.6分; 具有建筑、机电、电气或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0.8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此小项最高得2.4分。 注:须同时提供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以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同一人拥有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组成情况 (5.0分) | 投标人需配备稳定的驻场维修工程人员队伍。配备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急抢险队伍人员除外)具有:建筑装饰、机电、电气或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1.2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备注一人同时具有两证不可重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需提供职称证扫描件。须提供以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无提供的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1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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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9号
联系方式:******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婧茹(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 话:******、******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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