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泰冠城小区4#楼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衡泰冠城小区4#楼维修工程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衡泰冠城4#楼房屋屋面维修小组,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专项维修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街道衡泰冠城小区内。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为2.4万元。
3、工期要求: 1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不少于5年。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发包范围:本招标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衡泰冠城小区4#楼维修工程的包工包料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工程量进行变更、适当调整的权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持有效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投标截止日时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上述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2年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1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6.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在开标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书处理。
8.其他要求:
8.1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5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有所在单位提供相关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8.2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8.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四、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申请人于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7日(工作日)期间,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盐都区盐渎路787号恩源电子商务园3#805、806室)(或添加微信:******)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五、风险提示
因本工程维修基金使用特殊性等情况,衡泰冠城小区4#楼维修工程最终付款总价按审计单位审定价的 100%作为付款结算依据,各投标人投标时慎重考虑。
六、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盐都区政府网******街道链接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七、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肆佰元整 。******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信用承诺函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投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有限公司盐都分公司;
开户 ******有限公司盐城高新区支行
账 号:************6
注:******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或支票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 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3、根据盐城市行政审批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投标保函保单应用及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3〕27号)精神,本项目接受信用良好的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将“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撤回。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的义务。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8.2 投标地点:盐城市盐都区盐渎路787号恩源电子商务园3#楼8层会议室。
8.3 开标地点:盐城市盐都区盐渎路787号恩源电子商务园3#楼8层会议室。
8.4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一、本公告发布于:
盐都区政府网******街道链接
十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衡泰冠城4#楼房屋屋面维修小组
******街道衡泰冠城4#号楼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盐渎路787号恩源电子商务园3#805、806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