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公安局,项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1、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第二公安监管中心新建搬迁工程施工图审查
2、采购项目编号:LZBC2025-1127
3、采购人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建元路与元鼎路交叉路口
联系人:陈桂萍
联系方式:029-******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联系人:谢朵、王申午、张波
联系方式:029-******转631
5、项目概况
5.1建设地点:项目拟选址西咸新区秦汉新城。
5.2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5151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公用工程、室外工程、安防专项、信息化专项和红线外配套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总投资146618.53万元。
5.3采购范围:一标段:本项目建筑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公用工程、室外工程、安防专项、信息化专项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勘察文件等审查的全部工作;二标段:本项目红线外配套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勘察文件等审查的全部工作。
6、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标段的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6.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含勘察)一类及以上施工图审查资质;
6.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4信誉要求: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信息;
6.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采购;
6.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二标段的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6.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道路)(含勘察)一类及以上施工图审查资质;
6.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4信誉要求: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信息;
6.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采购;
6.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03日09时00分-2025年07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7.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文件获取时间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供应商直接将标书费转账(公户转账)至我公司账号,缴费成功后将缴费凭证上传至“招采通平台”。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登录“招采通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7.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7.3 我公司收款账号如下:
******有限公司
******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
账 号(一标段):******017063
账 号(二标段):******017064
付款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标段)+标书费。
8、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4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招采通平台”(******)
9、磋商响应文件的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7月14日14时30分
开启地点:“招采通平台”(******)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招采通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1、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1.1本项目使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在线注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在线制作响应文件及在线开评标。供应商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注册并下载“招采通电脑端软件”。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自行下载并根据《招采通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提示进行平台注册、登录等操作内容。(如有疑问可拨打招采通平台服务热线:400-656-6655,平台服务时间为工作日的09时至18时)。
11.2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平台审核、资料上传、购标确认等所需时间,确保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成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11.3供应商使用“招采通电脑端软件”打开磋商文件,并按照操作手册提示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CA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通平台进行文件上传递交。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11.4 本项目采用线上开评标工作,供应商只需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11.5评审结束后,可通过后续登录系统查看评审结果。
11.6请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3份打印盖章后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成交人应保持响应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