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滨湖国家森林公园4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5BBBBZ00036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滨湖国家森林公园4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答疑公告 “合肥滨湖国家森林公园4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25BBBBZ00036)答疑公告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对业绩均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请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满足上述要求? 答:满足要求。 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项目获奖”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监理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的: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注(1)要求“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以最高表彰计取一次; 本评分项最多计取2个奖项得分”。请问:“本评分项最多计取2个奖项得分”是否应为“本评分项最多计取1个奖项得分” 答:本项变更为“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以最高表彰计取一次;本评分项最多计取1个奖项得分。” 3、招标文件第58页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投资不低于 2 亿元或监理费金******委员会评审认可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本项计分。”建议商务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调整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金额不低于 15000 万元或监理费金******委员会评审认可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参与本项计分。 答:本项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环巢湖大道1号 联 系 人:产工 电 话:0551-******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鲍工 电 话:0551-******
合肥滨湖国家森林公园4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答疑公告
“合肥滨湖国家森林公园4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25BBBBZ00036)答疑公告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对业绩均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请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满足上述要求?
答:满足要求。
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项目获奖”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监理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的: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注(1)要求“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以最高表彰计取一次; 本评分项最多计取2个奖项得分”。请问:“本评分项最多计取2个奖项得分”是否应为“本评分项最多计取1个奖项得分”
答:本项变更为“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以最高表彰计取一次;本评分项最多计取1个奖项得分。”
3、招标文件第58页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投资不低于 2 亿元或监理费金******委员会评审认可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本项计分。”建议商务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调整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金额不低于 15000 万元或监理费金******委员会评审认可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参与本项计分。
答:本项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环巢湖大道1号
联 系 人:产工
电 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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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鲍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2日
附件:答疑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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