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红土乡大垭村市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节县红土乡大垭村市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由******资源局以渝规资【2024】57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市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奉节县国土整治中心,招标人为奉节县国土整治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奉节县红土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奉节县红土乡大垭村一至八社,建设规模251.6749hm2,其中水田156.8795hm2、旱地26.5596hm2、其他园地1.4385hm2、乔木林地3.5776hm2、竹林地0.2776hm2、灌木林地0.7105hm2、农村道路7.7413hm2、坑塘水面9.4655hm2、田坎45.0248hm2。整理后预计整个项目区预计补充耕地8.7648hm2,其中补充水田1.7779hm2、补充旱地6.9869hm2。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199.6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018.15万元。
2.4 招标范围:奉节县红土乡大垭村市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文件(包含的规划图、单体设计图)载明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项目施工,具体内容参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2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自市级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2.7 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相关要求;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5.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3-23 18:00:00(北京时间)前。
5.3招标人应于2025-03-25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澄清。
6.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4-10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奉节县国土整治中心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奉节县西部新区行政综合办公区4号楼 |
地址: |
******街道建设街5号 |
联系人: |
向老师
|
联系人: |
周老师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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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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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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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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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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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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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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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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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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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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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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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