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南郑区银沟桥区域老旧小区改造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2.2 工程规模:新建门卫室工程,物业用房改造工程,硬化路面2000平方,新建舞台383.13平方,新建围墙400m,修复围墙940m,修复排水沟980m,排水沟清淤2500m、车棚阳光板更换300平方,垃圾分类设施7套,电动车充电设施1套,铁艺大门两樘、健身休闲座椅3套、凉亭两座;门卫室、物业用房、室外水电及配套设施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南郑区银沟桥区域老旧小区改造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标段;标段编号: E******413wytjux29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该项目涉及2个小区18栋楼836户,主要建设内容:对破损道路进行硬化面积约16859.25平方米,道牙及绿化部分面积25188平方米,铺砖面积约485.44平方米,新增垃圾桶403组,健身器材83套,新增非机动车棚1套,更换雨水管道2797米、污水管道2705米,更换化粪池6座,安装监控设备120台、路灯75套,更换钢化玻璃雨棚200平方米,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南郑区银沟桥区域老旧小区改造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标段名称:南郑区银沟桥区域老旧小区改造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可查询。 3.5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 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 申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 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3.10申请人需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于 2024-12-05 00:00起至2024-12-10 00: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标段名称:南郑区银沟桥区域老旧小区改造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申请文件(格式 sxys)。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人民政府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8.1参加资格预审后,投标期间,申请人不得随意更换已填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8.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总监)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8.3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应按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定的,专用工具软件版本号(7.8.2007.2920.zip)编制,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sxys格式)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8.4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问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受理:1、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2)具体的事项及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2、提出异议应当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事实依据;(1)相关证明材料;(2)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办事处东塔社区南井巷28号 ,联系人:吕良,电话:******。
9.监督部门******办公室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 ******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办事处惠丰路138号 | 地址: | ******办事处东塔社区南井巷28号 |
联系人: | 朱凯辉 | 联系人: | 梁振宇 |
电话: | ****** | 电话: | ****** |
邮编: | 邮编: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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