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升级改造(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WZC-GKZB-2024-27.1.3B1
项目名称: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升级改造(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5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升级改造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6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20,000.00
|
1,6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升级改造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73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38,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其他锅炉
|
******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38,000.00
|
1,738,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升级改造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8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9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升级改造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8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9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升级改造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 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及基本户证明材料;
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连续纳税证明或完税凭证);
3.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连续社保缴纳证明);
3.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升级改造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 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及基本户证明材料;
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连续纳税证明或完税凭证);
3.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连续社保缴纳证明);
3.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0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四厅
开标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四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报名登记: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延安)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
2.下载文件:投标人登录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招标文件。
3.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公安局
地址:吴起县陈蒿湾
联系方式:******
名称:吴起县政府采购中心
******财政局二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瑞
电话:******
吴起县政府采购中心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