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泥湾采油厂南泥湾采油队、柳林采油队抽油机防护栏和井场警示牌制作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LHZBSG2023245)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 01月 22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南泥湾采油厂南泥湾采油队、柳林采油队抽油机防护栏和井场警示牌制作安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9.356068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中标候选人第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9.941391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中标候选人第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70.470275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史红琰二级建造师:陕******9513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侯峻岭 二级建造师:陕 ******2606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辛波 二级建造师: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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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为 3日,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质疑书。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书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招标监管处投诉。
三、其他
本次中标候选******有限公司招标管理系统》上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南泥湾采油厂
地 址:延安市南泥湾
联 系 人:赵娜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未央区大明宫中央广场 A座 22层
联 系 人: 罗蕾(******)
电 话: ******-19
电子邮件: ******m